第四节 案例
实例一
1、阳日主,劫星秉令,是为日主得令。
2、地支再见印星,是为日主得地。
3、天干除日主外,尚有二甲(比)透干,其一居君侧,是为日主得势。
4、本造,日主得令、得地、得众,应以身旺论。
实例二
1、七杀秉令,本该身弱。但七杀不透。既是说:杀星不够强,胜负未分,旺弱未定,还要再看其他条件。
2、时干丁(食)坐印,食已无力(食只通根于寅的余气伤)。
3、月提杀星又被印劫品字形包围,泄气。日主得根于寅(劫),身弱转旺。
4、综合上述分析,本造虽然异党秉令,但日主得地、得势,仍然身旺可许。
实例三
1、七杀秉令透时干,地支官杀多朋,异党势众。
2、日主虽有丙(劫)为朋,但丙丁虚浮无根,仍然力弱。
3、卯(卩)透甲(印)以生丙(劫)丁(比),日主似乎又不太弱。
4、但异党盘踞要津(月支日支),日主失令失地,故以身弱论。
实例四
1、正官秉令,月提主气不透,反而余气印星三透天干,日主虽然失令,但自党势众,似乎也不太弱。
2、但地支四个主气都是异党。一般来说,地支之力大于天干约三倍,故本造异党强过自党,应以身弱论。
第五节 喜用原则
1、身旺喜克泄,即喜用异党伤食、财才、官杀。
2、身弱喜生扶,即喜用自党劫比、印卩。
(上述只是基本原则,具体运用,还需看个别命造的特点而定。一下还会详细举例解释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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