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说卦》:“立天之道曰阴与阳,立地之道曰柔与刚,立人之道曰仁与义,兼三才而两之,故《易》六画而成卦,分阴分阳,迭用刚柔,故《易》六位而成章。”三才者,天、地、人之位也。
一、天位、人位、地位:一卦六爻,五爻六爻为天位,三爻四爻为人位,初爻二爻为地位。初、三、五爻为天人地之正位。
二、上位、中位、下位:一卦之上爻,为上位,上卦之中爻和下卦之中爻为中位,初爻为下位。
三、阳位、阴位:一卦六个爻,以初、三、五爻为阳位,二、四,上爻为阴位。
四、同位:一卦六个爻,内外卦都有上、中、下的爻位。初爻居内卦之下,四爻居外卦之下,是为同位;二爻居内卦之中,五爻居外卦之中,是为同在中位;三爻居内卦之上,上爻居外卦之上,同在上位。
五、贵贱之位:《系辞》:“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”,“卑高以陈贵贱”。虞翻曰:“乾高贵五,坤卑贱二。”(《周易集解》)。很清楚,五爻为贵位,二爻为贱位。五爻为贵位,是天子之贵,二爻为贱,小人之贱。
六、刚柔居尊位:每卦第五爻为天位,为君位,为尊位。阳居第五爻,为阳居尊位。阴居第五爻,为阴居尊位。居尊位,象人居帝王之位。
七、阴阳得位与不得位:一卦之初,三、五爻为阳位,二、四、上爻为阴位,阳居阳位,阴居阴位,为得位,或者是当位、正位、位正、在位。如阴爻居阳位,阳爻居阴位,为不得位,失位、未当位。得位象人所处的地位、环境有利,或者人之才德与职位相当,或者人行事与职位相当,否则不当,不利。得位者,有利之象,不得位者,不利之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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