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为卦象?《系辞》云:“易者,象也”。“彖者,言象在其中矣!”“立象以定意,设卦以定情伪。”“八卦成列,象在其中矣!”古以八卦为经卦,两卦相重为六十四卦,称为别卦。两卦相重而卦象成,卦象,物之象,象有“群”义,它对物对事不只是含有重复或两种意义,而且包含多种意义和多种事物。如重坎,它不只是一种水,或两水相混,或是两个中男相遇。拿物来说,水中生百物,水中藏百物;拿自然现象来说,卦中六个爻有天,有地,有人;拿人来说,有父母,有兄弟,有官鬼,有妻财,有子孙等等。八卦的卦象,不仅代表的物象多,而且还有“八卦之象”、“六画之象”、“像形之象”、“爻位之象”、“反对之象”、“互体之象”,真可称象之“群”象。
《说卦》归纳八卦之象为:
“乾,健也。坤,顺也。震,动也。巽,入也。坎,陷也。离,丽也。艮,止也。兑,说也(按:说即悦)。”
“乾为马。坤为牛。震为龙。巽为鸡。坎为豕。离为雉。艮为狗。兑为羊。”
“乾为首。坤为腹。震为足。巽为股。坎为耳。离为目。艮为手。兑为口。”
“乾,天也,故称为父。坤,地也,故称为母。震一索而得男,故谓之长男;巽一索而得女,故谓之长女;坎再索而得男,故谓之中男;离再索而得女,故谓之中女;艮三索而得男,故谓之少男;兑三索而得女,故谓之少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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