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起运交脱的计算方法 3
例三:男命一九一三年农历九月二十四日亥时
癸 壬 丁 辛
丑 戌 丑 亥
大运:
6 16 26 36 46
辛 庚 己 戊 丁
酉 申 未 午 巳
1、 男命一九一三年(癸丑)农历九月二十四日亥时——即寒露后十四日出生,寒露不计。
2、 本造男命,阴年出生,应逆行。
3、 逆行,生日前的第一个节日九月初十(癸亥日)寒露,卯时入气。
4、 由丁丑逆行,后一日数起,数到癸亥日,共十四天。(14÷3=4)四年又八个月,足岁。
5、 后亥时逆行,由上一个时数起,数至卯时,共八个时辰。八时等于八十天(即二个月又二十天)。合共为四年十个月又二十天。
6、 本造出生于寒露后十四日。二十加十四等于三十四天,即在四年十一个月又四天之后起运,亦即在一九一八(戊午年)农历八月白露之后又四天起运。
7、 用虚岁,则为逢六、一之年农历八日交脱。
8、 注:简单的方法,即由出生之日逆推,三日折一岁。不足一日者,起码有一岁虚龄,作一岁起运;不足三日者亦折足一岁;刚满三日者,加起码一岁虚龄,作一岁起运;不足三日者亦折足一岁;刚满三日者,加一岁虚龄,本造数到十五岁,故要加一岁虚龄,即六岁起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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